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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组织法律业务学习与追偿案件经验交流

本站讯:2013年1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地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条文,推动遗留纠纷案件处理,集团公司于1月26日在机关组织召开了《民事诉讼法》修订内容学习与追偿诉讼案件经验交流研讨会。北京地区第五、六、七、八、机场分公司及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律事务部部长郝彩缤主持。

会上,郝彩缤说,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实施对法律事务工作影响较大,尤其给集团公司诉讼案件的处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希望大家通过此次学习和研讨,能够全面了解和运用有关法律条文,认真领会立法精神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思路,提高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

随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吴洪涛对此次民事诉讼法修订的条文进行解读。他介绍了条文的修订背景,并结合集团公司的案例,对适用中应当注意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提示,使与会法律顾问能够更快地掌握和运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为今后的实际操作和运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与会人员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学习后,许国强律师就密云果园西里项目中我方向承包人追偿并获胜诉一案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的介绍。他从立案、证据收集、举证质证等方面谈了对该案的体会,总结了经验和教训。通过对该案例的讲解,树立和激发了在座法律顾问的信心和斗志。此案也因此成为集团公司启动2013年向承包人追偿工作的一个良好开端。

最后郝彩缤说,在各位法律顾问的努力下,各子、分公司在航空港遗留纠纷案件处理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为集团公司清理诉讼案件付出了许多艰辛与努力,使诉讼案件的处理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阶段性胜利,希望各位法律顾问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紧跟国家法律法规修订的步伐,扎扎实实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胜不骄、败不馁,为企业更加辉煌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文/法律事务部 编辑/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