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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荣获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对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第六届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表彰的决定》,中铁航空港集团、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荣获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三工程公司李彦明荣获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个人;集团公司吴洪涛、岳丽霞,北京第六分公司许国强、第三工程公司范斌、重庆第四分公司郭成明荣获第六届全国交通企(事)业优秀法律顾问。这是自上届获此荣誉后,集团部分单位及个人再次获此殊荣。
  自重组以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稳步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事务机构不断健全,法律顾问队伍数量及素质不断提高,遗留纠纷案件逐渐减少,法律事务工作逐步全面覆盖企业生产经营领域。连续两次荣誉称号的获得,是对航空港近年积极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努力提高企业依法治企水平和员工法律意识等一系列法治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航空港未来法治工作的一种激励与鞭策。集团公司法律系统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部署,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大历史遗留案件的处理力度,确保法律事务工作有序开展,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文/肖丹 编辑/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