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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自集团公司党委下发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以来,辽宁公司、杭州公司、物贸公司等单位立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准则》和《条例》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得到贯彻执行,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
        11月10日,杭州公司组织了《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会。在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以刚性的制度力量,实现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提升。
        11月11日,辽宁公司党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准则》和《条例》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与会党员表示,要把握“全面”、“从严”精神,把握“纪”、“法”逻辑关系,把握“自律”、“他律”要求,以《准则》为标杆,以《条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守住纪律底线。
        11月12日,物贸公司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会议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为主题,从修订原因、内容介绍、案例解读、贯彻落实四个部分,详细讲解了《准则》、《条例》的新变化新看点。与会党员干部表示,一定认真领会《条例》和《准则》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条例》和《准则》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确保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作者:林超 李梅花 王彦鑫  编辑:罗维平)

 

沈阳地铁项目部学习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