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集团公司召开2017年度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专题会暨法律事务工作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丁荣富,总经理闫子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秀军,总会计师李茂,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高山,纪委副书记,副总经济师、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主要领导、法律合规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和集团法律合规部全体人员等近60人参加了会议。
丁荣富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分析了开展好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对当前全集团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企业法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三是要落实方案,加大经济纠纷案件处理力度。
闫子才肯定了集团法律事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尤其是近几年法务管理体系健全,维权效果显著,重难点案件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他就如何全力抓好下一阶段法律事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继续加强法务系统建设;二是加大问责惩治力度;三是全力推动案件处理;四是严控新增案件风险;五是强化法务队伍建设。
会上,李茂、高山分别就债权案件执行、债务案件处理、防范经济纠纷案件发生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等提出了要求,做出了安排。
此次会议颁布了《2017年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有效推进债权清收,加快遗留纠纷结案,严控新增案件风险”的工作思路,下达了追偿债权、债权收回率、未结案件结案率等多项目标,对指导全集团2017年经济纠纷案件处理及法律事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者:李莹 编辑:李慧敏)
会议现场
丁荣富讲话
闫子才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