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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2021年度子分公司总会计师述职报告会

3月28日,集团公司2021年度子分公司总会计师述职报告会在本部召开。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徐林峰,纪委、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财务与金融管理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总会计师共16人参加会议。

会上,徐林峰宣贯了国资委《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3号令),回顾了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云对财务工作提出的“扮演好四个角色、补强四个短板”要求。他强调,要加强债务风险处置,优化债务支付条款设计,平稳处理历史债务问题,积极解决诉讼案件及冻结账户问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成本信息系统与财务共享平台风险把控作用;要切实做好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开展处僵治困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效益;要利用好经济活动分析这项管理工具,在成本管理中发挥预警作用;要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培养“令必行、禁必止,号令如山”的财经团队。

各子分公司总会计师进行述职汇报,与会相关部门分别对总会计师述职提出建议与要求。

本次子分公司总会计师述职会是集团公司结合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践行现场述职模式,互相交流心得体会的重要载体,对总会计师队伍成长和全集团财务工作整体推进具有积极意义。集团公司将总结经验,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子分公司总会计师述职的长效机制。(供稿:财务管理部  编辑:兀拓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