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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2023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1月13日,集团公司在京召开《2023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张宝强,总会计师徐林峰分别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和公司方首席代表出席会议,总部相关部门和部分子分公司的职工代表共14人参加会议。

职工方首席代表张宝强对《2022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认真做好集体合同工作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幸福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持续规范执行集体合同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健全集体合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方首席代表徐林峰表示,集体合同是公司与职工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体现,既要保证企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也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通报了《2022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介绍了《2023年集体合同》文本起草情况,双方代表本着依法合规、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2023年集体合同草案中劳动用工、生活保障、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教育培训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核心条款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平等协商。最终,会议通过《2023年集体合同(草案)》,将提交集团公司二届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实施。(供稿:工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