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刘志伟等专家组一行,在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韩惊伟、北京公司总经理马立强、副总经理兼项目经理袁伟陪同下,对北京地铁十号线项目部劳务管理及劳务用工等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真检查了项目部劳务企业招投标、劳务用工管理等基本情况,并重点对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普法维权培训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组对项目部前一阶段劳务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劳务管理的机构建设、制度建立、过程控制等基础工作给予好评,对进一步完善民工合同管理、工资发放管理、招投标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刘志伟从三个方面对地铁十号线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不断“学习、对标、完善、提高”,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将劳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稳步提高劳务人员思想认识水平,将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人;二是要全面整改,持续跟进,管理人员要勇于承担责任,要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各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期效益、工程管理等各方面的自查自纠,紧抓自身建设;三是要大力推进资金、物资、设备和分包的“四个集中”管理工作,检查和完善劳务企业注册工作,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瞻前景,保市场,层层把关,做到“分工合作、整体推进”,扫除工作盲区。
韩惊伟强调,北京地铁十号线二期13标是集团公司的重点工程,各级领导要端正态度,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尽快完成整改,要超前谋划,不断改进提高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把劳务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全力以赴做好下一阶段北京市劳务管理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马立强代表项目部表示,一定认真落实好劳务管理的规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将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尽快和其他兄弟单位建立联系网,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将北京地铁十号线13标段打造成具有中国中铁特色的精品工程。(汪浩洋 王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