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集团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2011年9月27日核发了北京中航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中航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铁宏达资产管理,包括海淀区苏州街52号院、三义庙院和闵航路19号院等的物业管理;二是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四环西路87号院的物业管理。
北京中航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事业管理部(宏达资产管理分中心)领导和管理。(宏达资产管理分中心)近期制定了120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规范和指导本部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正在积极申办物业管理资质。
北京中航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商注册和办理物业管理资质为契机,以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和全面规范管理为重点,秉承“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自主经营,诚实守信,自觉接受集团公司和广大住户的监督,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和企业义务,全面履行物业管理职能。(赵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