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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2011年法律事务工作会暨清理遗留案件专题会

7月10日下午,集团公司2011年法律事务工作会暨清理遗留案件专题会在集团公司本部隆重召开。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安全生产总监、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本部各部门正职,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主管法律事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以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等百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夙君主持。

此次会议是企业重组以来的第一次法律事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通过总结集团公司重组以来的法律事务工作,客观分析企业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评估遗留案件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有效措施,对过去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管理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进行纠正和规范,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开创法律事务工作新局面,为全力推进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会上,法律事务部部长郝彩缤向大会做了2011年法律事务工作报告;总法律顾问高山解读了《关于处理集团公司遗留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对处理遗留纠纷案件组织机构设立,遗留纠纷案件的现状、分类、责任主体划分,处理遗留纠纷案件的原则、期限、措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董事长刘书英、党委书记王卫、总经理项志敏于百忙之中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党委书记王卫在讲话中,对集团公司重组以来法律事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要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党群组织要在历史遗留纠纷案件处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要注重解决历史遗留纠纷案件的方式和方法。第一,要集中力量解决好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第二,要依靠责任主体处理遗留纠纷案件;第三,要速战速决;第四,要狠抓落实。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事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二,要高度重视法律审核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队伍建设。

董事长刘书英在讲话中重点就各子、分公司如何处理遗留纠纷案件提出五点具体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处理遗留案件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第一,是维护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声誉的需要;第二,是巩固企业重组成果的需要;第三,是净化我们经营和管理环境的需要;第四,是避免或防止国有资产再次流失的需要;第五,是强化各级领导和干部工作责任心的需要。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快速地处理问题。三是要坚决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措施推动工作进度。四是要坚持做到奖惩严明,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精神。五是要必须按照分工的职能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第一,各级领导、主要领导必须要负起责任;第二,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企业利益、维稳大局、自身业绩为重,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第三,团结一致、明确方向,正面理解和评价处理遗留案件的后续工作;;第四,各级领导和工作负责人,一定要以私无畏、敢于碰硬的心态抓好工作;第五,要加强请示汇报,保持顺畅的上下沟通。。总经理项志敏从五个方面对各子、分公司如何做好遗留案件处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法律事务工作,充分认识到在新重组企业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二是要下决心,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加快处理集团公司遗留纠纷与相关案件问题的进程。第一,各子、分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遗留案件的处理工作,建立组织机构,专门处理这些问题;第二,加强力量,保证投入;第三,制定目标,分类管理,落实责任;第四,研究有效方法,加快工作进展;第五,处理遗留案件要凭事实说话,要有根有据;第六,敢于碰硬,依法维护企业利益。三是要吸取教训,制定对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一,加强典型案件的通报处理,并作为教材开展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第二,集团公司本部和相关部门与子、分公司对重大案件要共同研究,制定对策,具体处理;第三,要通过对案件与问题的分析处理,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防止出现新的问题和风险。四是各单位要讲法纪,树正气,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形成强大的政治攻势和舆论氛围,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五是希望大家要正视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坚定信心,立足于用企业的快速发展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肖文勇)

集团公司2011年法律事务工作会暨清理遗留案件专题会会场

董事长讲话

王书记讲话

项总讲话

王总主持会议

高山宣布遗留案件处理实施意见

郝彩缤做报告

与会人员